記者趙于婷/台北報導
食藥署今公布市售雞蛋稽查專案結果,有3件不符規定,1件是國產雞蛋標示違規,另2件則是檢出動物用藥殘留違規,其中1件更檢出2種動物用藥,3件違規總計裁處12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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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藥署日前已規劃加強市售雞蛋稽查專案,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,自9月14日至112年12月31日,針對全國販售通路,如量販店、賣場、超市、超商及市場等進行雞蛋查核,查核內容分為外觀檢查及標示。
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,執行期間共查核全國販售通路8,384件雞蛋,其中8,383件符合規定,1件國產雞蛋未標示原產地(國)與規定不符,查核地點為「小北百貨(台南市南區西門路1段382、388號)」,負責廠商為高雄市的「北聯實業社」,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裁處3萬元。
另外,在生鮮雞蛋動物用藥殘留抽驗方面,執行期間共抽驗320件,318件檢驗合格,2件國產雞蛋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與規定不符,1件為台東縣的永泰蛋行,1件為高雄市的藍弘小吃店,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裁處,共計9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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