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友宜喊話「失智重症納長照」 衛福部公布時間表:早已納入

▲▼長照,老翁,輪椅,失智。(圖/Pixabay)

▲50歲以上失智者已納入長照體系。(示意圖/取自Pixabay)

記者張乃文/台北報導

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喊話中央將失智重症者納入長照體系。對此,衛福部回應,自106年推動長照2.0起,其服務對象已納入50歲以上失智者,且針對不同病程,規劃了各項服務計畫,包括交通接送及喘息服務、日照中心、團體家屋及住宿式機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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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侯友宜呼籲中央投下更多的資源給失智者,並將失智者納入長照體系一事,衛福部長期照顧司說明,自106年推動長照2.0後,已納入50歲以上失智者,並依個案之失智病程,規劃完整之失智照護服務體系。長照司指出,現行針對失智症長照服務推動項目包括,失智照護服務計畫、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、團體家屋、住宿式長照機構等。

長照司指出,對於疑似、極輕度失智者,為延緩個案病況,布建失智社區服務據點,提供個案認知促進、緩和失智相關活動,同時提供家庭照顧者照顧訓練及支持團體等;另外,失智共同照護中心也會協助疑似失智個案儘速就醫確診、提供諮詢服務並轉介相關長照資源。

長照司統計,截至112年5月底止,共計布建失智社區服務據點530處,服務約1.1萬人(含照顧者),以及布建失智共同照護中心115處,服務約4.3萬人。

如失智個案經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,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至8級者,可使用長照2.0相關服務項目,長照司說,包含照顧及專業服務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、交通接送及喘息服務;另為因應需要較充足之照顧設施與密集照顧人力之失智重症者,民眾另可選擇配有護理人力之24小時住宿式機構,截至112年5月底止,住宿機構照顧床數約11.5萬床,其中86%(約9.96萬床)收治失智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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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照司說明,面對未來增加的失智照護人口,本部持續精進失智照護資源之運用,發展更多元化的失智症防治照護對策,以及加強宣導失智症相關識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