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嚴云岑/台北報導
購買地方農產品多一層把關!農委會109年發布訂定「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」,鼓勵符合規定的農民或農民團體辦理登記,食藥署為強化食安管理,今(6)日發布預告,將農產品初級加工場業者納入「非登不可」系統管理,預告進入60天評論期,最快3月上路,屆時未完成登錄者,最高可依《食安法》處300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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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匡列對象分別為農糧類、水產類與林產類三大類,產品加工作業區樓地板面積以二百平方公尺為上限,申請者除了衛生安全管理比照食品廠等級,其作業場所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,才能取得證照。根據農糧署統計,截至去12月8日,已有14家業者通過申請。
食藥署簡任技正蕭惠文表示,農產品也是食品,今年會訂出納管規定,是為了幫民眾多一層把關,因此要求向農委會登記的農產品加工業者,應同時在食藥署「非登不可」系統登錄。此外,「具稅籍登記的輸入業者」,也同時被列為應辦理登錄對象。
蕭惠文提到,目前14家農產品初級加工業者中,製造品項以乾燥茶包居多,其餘還有蔬果乾、薑黃粉等,已有11家業者自主在食藥署完成登錄。新制上路後,會先針對未登錄業者進行勸導,屆期未改善者,最高可依《食安法》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