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洪巧藍/台北報導
台灣為亞洲第一個立法實施「生產事故救濟」的國家,也是世界上少數涵蓋所有生產事故的不責難救濟制度,衛生福利部今(18)日公布「2018生產事故救濟報告」,分析自試辦到立法實施生育事故救濟六年多來,因為相關措施的介入,不但改善醫病關係,使產科的訴訟減少6成,婦產科住院醫師招收率也從四成上升到滿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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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升女性生育健康,保障生產風險,並改善婦產科執業環境及人才招募之困境,衛福部於101年開辦「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」,因成效顯著,立法院遂於104年12月三讀通過「生產事故救濟條例」,並明定於105年6月30日正式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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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,生育事故救濟制度推動有四層目標,分別是:
第一、讓產婦生產有所保障,當產婦、胎兒及新生兒若不幸於生產過程死亡或造成中度以上障礙者,由政府提供最高200萬元救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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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、促進醫病溝通,規範當發生事故院方兩日內要和主動病人或家屬說明溝通,關懷、協助申請生產事故救濟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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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、減少訴訟,因為開誠布公溝通又有救濟保障,就不會進入不必要醫療訴訟。
第四、醫療品質提昇,法案設計特別對事故主動通報分析,報告不作為訴訟證據與就則依據,讓更多人借鏡探討找出系統因素避免重複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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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統計,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共受理494 件申請案及21件覆議案,共有427件核予給付(通過率86.4%),總金額約4億1,551萬元,其中孕產婦123件(含死亡99件、重大傷害24件)、新生兒228件(含死亡123件、重大傷害105件)及胎兒死亡76 件。
而「生產事故救濟條例」施行後至106年底,共計受理286 件申請案,分別為孕產婦91件(含死亡 22 件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 4 件、子宮切除 65 件),新生兒69件(含死亡67 件、重大傷害2 件)及胎兒死亡 126 件,其中282件獲得救濟(通過率98.6%),審定總救濟金額為1億3,080萬元。
統計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接受委託司法訴訟鑑定案件,產科106年較100年明顯減少約六成,另一方面,婦產科住院醫師的招生人數與招收率,亦由99年46人(招收率60%),提升至106年72人(招收率100%)。
此外,針對生育事故申請民眾進行之意見調查顯示,80%對機構所提供之關懷服務感到滿意或非常滿意,85%認為藉由關懷服務機制,醫病關係獲得改善,而95%之案件未再訴請地方衛生局調處。
衛福部表示,生產事故救濟制度之推動,於促進醫病關係改善、減少司法訴訟、改善執業環境吸引年輕醫師回流、建立不責難之病人安全文化、提升整體醫療品質等各方面,均已獲致初步之成果。借鏡其成功經驗,已積極推動「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」立法,建立全面性醫療事故之處理機制,引導醫病雙方以溝通取代訴訟解決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