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趙于婷/台北報導
登革熱過後,就是流感季!醫師指出,今年疾管署通知社區及醫院內從10月15日開始施打,高中、國中、小學生則從11月1日開始校園集中施打,直到疫苗用完為止,流感疫苗施打對象主要分為「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、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父母」等8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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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施打流感疫苗,建議高齡者再增加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,才能避免感染。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家庭醫學科主任孫文榮說明,今年台北市和去年一樣,特別撥預算購買肺炎鏈球菌疫苗,提供設籍台北市65歲(42年次)至74歲(33年次)民眾到醫療院所施打。
另外,孫文榮也提醒,民國32年次(含)以前出生民眾,可以同時接受肺炎鏈球菌疫苗的接種,若以前曾接受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者,則可不必再接種。
【流感疫苗施打8類對象】
1.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(出生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註冊就學前之幼兒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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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(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為我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或五專1-3年級學生,以及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)。
3.50歲以上成人(民國57年次(含)以前出生的國民)。
4,具有潛在疾病者,且符合「高風險慢性病患或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、 重大傷病(健保卡內具註記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)」。
5.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父母(領有國健署編印「孕婦健康手冊」的懷孕婦女以及出生6個月內嬰兒父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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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。
7.醫事及衛生等單位防疫相關人員(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、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以及衛生單位防疫相關人員)。
8.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、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