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新光醫院日前遇到醫療暴力事件,近期法院判決出爐。(圖/記者姜國輝攝)
記者趙于婷/台北報導
一名男性洗腎病患,去年拿著大聲公到新光醫院廣播「院長害死我家人」,近期法院判決出爐,由於涉及公然侮辱,判拘役4個月,最後易科罰金12萬元。院方指出,該患者多次想和解,但醫療暴力零容忍,因此不和解,未來只要對醫護工作環境造成威脅,絕對不會寬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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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名洗腎患者在之前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時代,就曾開車繞行衛福部並廣播「有沒有時常約會通姦」、「吳秀梅出來、吳秀梅出來,你跟陳時中有沒有時常收紅包」等侮辱言論,近年也曾到疾管署、北榮大門口廣播騷擾。在去年,他到新光醫院洗腎,認為醫護人員打針特別痛,覺得被針對,因此就開始在醫院廣播聲稱「醫院害死我弟弟」。
對此,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,該案件近期判決終於出爐,因該名男性所說的不是事實,涉及公然侮辱,法院判他四個月拘役。
他也透露,該男曾希望能私下和解,但考量醫療暴力零容忍,對於醫療暴力,院方是絕不寬貸,必須確保醫護同仁安全工作的,所以醫院堅持不和解,醫療暴力頻傳,因此未來對醫護工作環境有所威脅,絕對不會寬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