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石二鍋台北安居店的「芋香貢丸」標示違規。(圖/台北市衛生局提供)
記者趙于婷/台北報導
台北市衛生局今公布「114年度肉加工品動物成分鑑別抽驗結果」,總計2件產品不符合規定,其中石二鍋台北安居店的「芋香貢丸」標示豬肉,但檢出雞成分;另外,大翔鐵板燒(原大埔鐵板燒)的特製牛肉片標示牛肉,但檢出豬成分,由於來源廠商均屬外縣市,北市衛生局已移請當地衛生局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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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,2025年11月至夜市鐵板燒、蒙古烤肉餐飲業、火鍋店、牛排店、肉品連鎖店、傳統市場等處抽驗市售肉加工產品,檢驗動物性成分共計29件,檢驗結果2件不合格,不合格率6.9%。
其中石二鍋台北安居店的「芋香貢丸」,檢出雞成分陽性,但產品標示為豬肉,來源廠商為「嘉楠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」,去年(2025)12月9日已移請嘉義縣衛生局辦理。
另中山區長安東路的「大翔鐵板燒」販售的「特製牛肉片」檢出豬成分陽性,但產品標示為牛肉,來源廠商為「樹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」,去年(2025)12月9日已移請基隆市衛生局辦理。
林冠蓁提醒,依據《食安法》第22條規定,食品外包裝標示應標示「品名」、「內容物名稱」、「淨重、容量或數量」、「食品添加物名稱」、「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、電話號碼及地址」、「原產地(國)」、「有效日期」、「營養標示」、「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」等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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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依《食安法》第28條規定,食品、食品添加物、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食品器具、食品容器或包裝,其標示、宣傳或廣告,不得有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及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標示、宣傳或廣告,如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事項,亦須標示於產品外包裝,如有標示不實,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