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購爆米花夯店出包! 「啵啵球」原料過期7個月

▲網購爆米花夯店出包 「原味啵啵球」原料過期7個月 。(圖/取自「啵啵球手工爆米花」官網)

▲網購爆米花夯店出包,「原味啵啵球」原料過期7個月。(圖/取自「啵啵球手工爆米花」官網)

記者嚴云岑/台北報導

網購食品正夯,食藥署8日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至「尚亨商行」執行「網購人氣食品製造業者稽查專案」,現場業者使用過期7個月的「裹糖分離液」製作原味啵啵球、巧克力啵啵球等2項產品,當場封存19公斤。食藥署提醒消費者,若購買到製造日期為2016年11月7日至106年6月7日之案內問題產品,應立即暫停食用。

此次網購人氣食品製造業者稽查專案主要進行登錄內容、食品添加物管理、產品標示合法性、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符合性等重點項目查核,主動查獲業者使用逾期之食品原料製售產品,已令業者停止販售,阻止違規產品流竄市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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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網購爆米花夯店出包,「原味啵啵球」原料過期7個月。(圖/食藥署提供)

▲巧克力啵啵球也用到逾期原料。(圖/食藥署提供)

除了查獲2項產品使用到過期原料外,食藥署更在現場發現「Hershey’s 巧克力醬」等4項逾期食品原料貯放於調味品或研發用儲存區,但由於業者表示僅作為測試用途,未於生產製造中使用,已直接令業者在現場予以銷毀,僅將「裹糖分離液」由桃園市衛生局攜回備查。

食藥署表示,「尚亨商行」使用逾期食品原料製售爆米花產品,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,復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;情節重大者,並得命其歇業、停業一定期間、廢止其公司、商業、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,或食品業者之登錄;經廢止登錄者,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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