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肝給女友卻遭絕情對待 網友回覆器捐規定神打臉

▲肝炎是台灣常見的國病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
網搜小組/綜合報導

能接受器官捐贈者非常有大愛,活體器官捐贈更是令人佩服。男網友在「靠北女友」上說自己與對方交往五年,也認定要娶對方為妻。想不到這時候她卻有了猛爆性肝炎住院,醫生說病況太嚴重還必須換肝,由於女生早就沒有雙親,基於血型跟對方一樣,就趕緊答應做捐肝手術,且也不跟女友提是自己捐的。

男網友的真愛令人動容,女友也有了他的肝逐漸復原,但後來女生好了之後,卻活生生的跟一位小開跑了。女友的原因很簡單,因為「這樣生活就沒擔憂」,原PO表示自己只是醫院行政,一個月只能賺3、4萬,對女友而言小開真的能給他過比較好的生活。後來原PO感性的表示,既然女友選擇離開,自己只能接受,如果現在的另一半看到這篇文章,記得好好照顧她等等,還貼心的提醒了要給她良好的飲食控制,如果腹痛或發燒也會出現低落情緒,千萬要有耐心哄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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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人揪心的文章獲得不少回覆,甚至有人對原PO女友表示不爽,不過突然出現一名專業網友表示,依照我國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第8條規定,器捐必須是二十歲以上、有意思能力、於自由意志下出具書面同意、在五等親以內或配偶並經由專業醫療機關審查通過;且配偶還要結婚二年以上或已有子女才行。除非腦死病患才是無償捐贈給他人,但這稱之為屍體捐贈;許多網友看到這個回覆都覺得該網友實在太專業了,直接打臉原PO的創作文。

肝炎可能在急性發病時演變成猛爆性肝炎而危及生命,其定義是發生肝炎時,黃疸一出現,迅即在八週內演進到肝昏迷。據衛服部的資料顯示,高達81%的患者死於顱內高壓,以致腦幹生命中樞遭受抑制而死亡。目前台灣已知的肝炎病毒有A、B、C、D、E及G型等,其中A、E二型為糞口傳染,經由被病毒污染的水或食物而感染,通常與外食或用水管線路使用設置不當有關;B、C、D、G型肝炎則是經由體液(特別是血液)傳染,其中B型肝炎又以母子垂直感染為最常見的傳染途徑。

▼出現這些症狀,可能已是肝癌末期。(圖/健談授權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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