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3%在「丸作食茶」 黑心石灰冬瓜茶磚回收2500公斤

記者嚴云岑/台北報導

高雄仁武區地下工廠利用「黑心石灰」製造冬瓜茶磚,主要流向南高屏飲料店及商家,食藥署在1個月內追回2490.25公斤,其中高達83%、共2061.3公斤在台南知名手搖杯連鎖店「丸作食茶」。南區區管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,違規產品已在1個月內追回,目前該店用的應該都是合格的冬瓜茶磚。

▲83%都在「丸作食茶」,黑心石灰冬瓜茶磚回收2500公斤。(圖/高雄市衛生局提供)

丸作食茶10日也在臉書發布聲明表示,「去年丸作食茶接獲通知冬瓜磚廠商疑似有疑慮,丸作食茶即在一天內下架回收交由相關單位處理,並於隔日始換上新的冬瓜塊廠商,隨後配合相關單位相關指示。」

丸作食茶表示,為不影響消費者權益,對丸作食茶冬瓜系列相關飲品有顧慮者,包含冬瓜檸檬、冬瓜青茶、冬瓜茶,即日至3月12日,無論大杯中杯,每人可享試飲一杯,皆可到店免費索取。

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10月26日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等單位,前往高雄市仁武區新泳豐商行執行稽查,並於現場查核發現30包(10公斤/包)業者用於製作冬瓜糖及冬瓜條(白)之「最高級特白灰」,未有食品添加物查驗許可證明,涉違《食安法》相關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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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相關產品安全,現場已將查獲之冬瓜糖1萬0528.5公斤、冬瓜條145公斤、最高級特白灰300公斤全數封存;另查獲之半成品710公斤,已命業者不得再加工製造販售,以維護民眾之食品安全權益。

▲高雄市衛生局及保七總隊破獲「新泳豐商行」地下工廠。(圖/高雄市衛生局提供)

食藥署說明,食品業者如未依食安法規定選購取得依法查驗登記及登錄之產品,已涉及違反食安法第8條之規定,依同法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,得命業者限期改正;屆期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

劉芳銘提到,食品添加物一定要經過查驗登記,若無即不合標準。該公司違規添加的石灰極為微量,其鈣化濃度僅83.5%,不及食品級的95%,加上檢驗規格、活化物、砷、鉛等重金屬皆合格,不會即刻造成民眾危害。

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,依據《食安法》規定,合格的石灰(氧化鈣)需在10g/kg以下,若長期攝含量過高的產品,恐造成高血鈣風險,引發腸胃不適、便秘、腹脹等後遺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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