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3步驟」從營養標示算總熱量 過年吃零食不怕胖!

▲馬偕醫院營養課課長蔡一賢。(圖/記者嚴云岑攝)

記者嚴云岑/台北報導

農曆春節即將到來,食藥署為了讓民眾了解自己到底吃了多少熱量,特別請來台北馬偕醫院營養課課長蔡一賢,教導民眾以簡單「3步驟」聰明看標示。她提到,民眾常只見外包裝的熱量標示,而忽略了每個包裝含有的份數,進而在熱量陷阱中越吃越胖。

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格式分為「每份及每100公克/毫升」和「每份及每日參考值百分比(%)」2種計量方式。蔡一賢表示,許多民眾以為外包裝上寫的每份100大卡,就代表吃下肚的總熱量,卻忘了一包裡面含有4個小份,全部吃完總熱量高達400大卡,建議民眾在食用前看清楚標示,才能清楚計算總熱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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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食藥署2015年修正食品營養標示,規定業者除了需寫出每包所含的份數外,還要將熱量、飽和脂肪、糖等標示在外包裝。

▲吃零食忽略總熱量!做好「3步驟」不會越吃越胖。(圖/記者嚴云岑攝)

為了讓民眾更了解自己到底吃了多少熱量,食藥署預計在下半年發佈草案,鼓勵業者將每包產品含有的總熱量等標示清楚,並與百分比資訊做對比,以一天2000大卡為基準,讓民眾快速知道自己所攝取食品的營養佔在一天總攝取量中,佔多少百分比。

蔡一賢說,營養標示的目的不在於告訴大家「如何吃」,而是要告訴大家「你到底吃進了什麼」,過年吃零食前,只要做到「確認份數」、「留意熱量」、「明智選擇」等3步驟,就能選擇符合自己需求的食品,避免增加健康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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